泰大麻监管升级:三项新规筑牢行业规范防线

泰大麻监管升级:三项新规筑牢行业规范防线

2025年05月23日 18:38 来源:本站

医生处方限销花穗 严管许可续期 制定GACP种植标准 草案6月底前完成审议

本报讯(李秋琳编译) 5月22日,公共卫生部下属的泰国传统与替代医学司司长颂叻在《1999年泰国传统医学知识保护与促进法》法律小组委员会会议后接受采访,介绍了关于大麻草药使用的讨论情况。会议围绕该议题进行了长达3小时的深入讨论。

颂叻表示,会议决定修订公共卫生部《关于受控草药(大麻)》的公告,新增三项规定,其中首要内容为:在限定条件下允许将“大麻花穗”作为受控草药进行销售。

具体调整为:仅允许持有医生处方的患者购买大麻花穗。开具处方的必须是具备合法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包括根据《1982年医疗职业法》注册的医生、牙医、药剂师、泰医(传统泰医)或民间医生等。

目前,泰国传统与替代医学司正汇总具备相关执照的医生名单,计划邀请其参加有关大麻处方使用的专业培训。

颂叻进一步表示,第二项修订内容涉及大麻花穗的销售及出口许可证的续期管理。

具体规定为:泰国传统与替代医学司司长将被赋予权限,可拒绝向曾被暂停许可证的持证人续发许可证;同时,相关许可证需每3年续期一次。

他还表示:“过去在执法过程中发现不少违规行为,例如将大麻花穗销售给儿童和青少年,或未按规定记录大麻花穗的进销信息等问题。目前,泰国传统与替代医学司已签发超过17000份相关许可证,其中大多数为市面上常见的大麻商店,部分则用于出口海外。”

第三项修订内容为:制定用于销售和出口的大麻种植标准。根据规定,所有用于销售或出口的大麻必须符合GACP(良好农业与采集规范)标准。该标准由泰国传统与替代医学司制定,参考了欧盟药品生产良好规范(EU GMP)。

鉴于大麻花穗主要以吸入方式使用,因此从种植、采收,到土壤与水源的重金属污染控制等各个环节,均必须确保高度安全。目前,全泰已有47个符合GACP标准的大麻种植基地,其中大多数为以出口为目的的私人企业。

颂叻呼吁其他种植单位积极申请GACP认证。他指出,虽然申请流程并不复杂,挑战在于种植区域必须达到标准要求。种植者需将大麻花穗样本送至指定实验室进行检测,确保产品质量达标。若审核顺利,整个GACP认证过程预计约需1个月。

颂叻表示,本次会议已一致通过《公共卫生部关于受控草药(大麻)的修订公告(草案)》。接下来,该草案将公开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举行为期15天的公众听证。随后,收集到的意见将提交至泰国传统医学智慧保护与促进委员会进行进一步审议。

他补充道:“整个进程预计将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

在被问及关于根据医生处方销售大麻花穗的具体细节时,颂叻表示,新版公告将明确规定,医生每次最多可开具30天用量的大麻花穗处方。该时间范围将作为判断个人持有大麻目的的重要依据,用以区分其是否用于医疗、娱乐还是销售。

针对大麻花穗是否可用于治疗疾病的问题,颂叻表示,公告草案中将明确列出适应症种类,并规定在医生处方下允许的销售剂量。

根据现有数据,用于治疗的标准剂量约为花穗的四分之一,即每日约1克,平均每月使用约30克。因此,医生每次最多可开具30克、使用周期为30天的大麻花穗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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