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通坦录音门案庭审结束 须25日前提交结案陈词

佩通坦录音门案庭审结束 须25日前提交结案陈词

2025年08月21日 18:35 来源:本站

宪法法院仍维持29日宣判案件时间不变  禁止庭审旁听人员传播庭审调查内容

本报讯(吴化娣编译)8月21日,宪法法院办公室发布新闻文件,事关上议院议长依据宪法第170条第3款及第82条提请宪法法院裁决:佩通坦·钦那瓦的总理职务是否应根据宪法第170条第1款第4项及第160条第4项、第5项的规定自动终止(案件编号:18/2568)。

36名上议员联名向上议院议长(申诉人)提交请愿书,称在 2025年6月18日,媒体上公开了一段总理佩通坦·钦那瓦(被诉人)与柬埔寨参议院议长洪森的谈话录音。被诉人召开新闻发布会承认,这确实是她与洪森的通话录音。

尽管被诉人随后在记者会上表示,那只是一次私人电话交流,其意图是为了以温和的方式进行沟通和谈判,以维护泰国的和平与主权,但联名提出请愿的上议员认为,被诉人表现出消极态度,没有履行职责,既没有明确回应,也没有亲自制定措施或开展国际谈判来表明作为总理应尽的责任。

他们指出,被诉人因与柬埔寨存在个人关系而表现出“站在同一阵营”的倾向,总是准备按照柬埔寨方面的要求去做或处理事务。

关于第二军区司令(被告)一案,申诉方认为其属于对立阵营。被告明显缺乏诚信,且存在严重违反或未遵守道德标准的行为。现提请宪法法院依据宪法第170条第3款及第82条进行裁决:被告的部长职务是否应根据宪法第170条第1款第4项及第160条第4项、第5项规定予以终止;同时请求宪法法院责令被告在宪法法院作出裁决前暂停履行职务。

宪法法院开庭审理本案,传唤了两名证人进行口头证词询问,包括被告(佩通坦)和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长。宪法法院对两名证人进行了质询,证人回应了法庭的质询,并允许诉讼双方进行补充提问。庭审全程,佩通坦向宪法法院进行陈述解释共计用时1小时30分钟,而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长则全程耗时1小时。目前,庭审调查程序已结束。

随后,宪法法院颁布禁令:禁止庭审旁听人员传播庭审调查内容,并禁止以任何可能误导公众的方式歪曲案件事实或法律条款。

根据宪法法院原定要求诉讼双方于2025年8月27日提交结案陈词,并安排于2025年8月29日上午09:30进行口头陈述、合议及表决,同日15:00宣布裁决结果之日程。经审议认为,各位法官仅有一日时间撰写个人意见书。为确保宪法法院裁决能更周密完备,依据《宪法法院程序法(2018年)》第31条授权,现指令诉讼双方须于2025年8月25日前向宪法法院提交结案陈词。若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则视为无补充陈述。原定口头陈述、合议、表决及裁决宣布时间维持不变。

据现场媒体报道,佩通坦在宪法法院完成问讯程序后,于13时24分与丈夫比多、姐姐萍通坦一同走出法院大楼。三人面带微笑向守候的媒体合十致意,感谢记者全程跟踪报道。


【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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