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府抓获组织少女赴缅卖淫主犯

达府抓获组织少女赴缅卖淫主犯

2025年10月15日 18:49 来源:本站

民众报案揭作案链条 资金流向直指嫌犯与卡拉OK店

本报讯(熊玲编译)10月15日,中央调查警察指挥部(CIB)旗下反人口贩卖调查局根据刑事法院第4392/2568号逮捕令(发布于2025年7月29日)以及刑事法院第5167/2568号逮捕令(发布于2025年9月5日)抓捕了59岁的阿披诺,其被控罪名如下:

1.三人以上共同参与组织、购买、贩卖、供应、带来或送往某地、非法拘禁、安排居住或收留儿童,如上述行为是以从事卖淫活动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且对象为未满15岁的儿童,则构成“人口贩卖”罪。

2.共同组织、引诱或带领任何人从事卖淫活动,即使该人表示同意,无论犯罪行为发生在泰国境内或境外,只要行为对象为未满15岁的儿童,即构成犯罪。

3.为满足他人欲望,合伙诱拐、介绍或带领他人进行猥亵行为,即使当事人同意,但若对象为未满十五周岁的儿童。

4.无故合伙将未满十五周岁的儿童从父母、监护人或照管人身边带走,以牟利或进行猥亵行为。

根据民众报案称有犯罪团伙诱骗并带领化名R(事发时年仅13岁5个月)的未成年少女及其同伴(14岁11个月)前往缅甸向中国籍嫖客卖淫,现可在达府湄索县沿街区域实施逮捕。

据称,犯罪团伙承诺先行垫付路费,待工作后再从工资中扣除。要求受害者从晚上20:00至次日03:00坐等客人,工资每10天结算一次,若违反店内规定则扣罚款项。在泰国的犯罪团伙负责接应女孩R及其同伴,先将她们安顿在达府湄索县的住所,随后乘船偷渡至缅甸,最终被送往一家由泰国女老板经营的卡拉OK厅。该女老板负责联系有意购买性服务的中国客户,并收取未成年少女的卖淫所得。

当女孩R提出返乡要求时,女店主以"未完成工作指标"为由,拒绝支付其工作报酬,并索要8000泰铢作为安排人员将其送回泰国境内的费用。女孩R的母亲最终向犯罪团伙转账支付了该笔款项。

经核查资金流向发现,该笔款项已转移至卡拉OK店女店主及阿披诺的账户。随后,第4边境巡警分局调查科工作人员向刑事法院申请并成功获批针对阿披诺的两张逮捕令。

根据第4边境巡警分局警方的侦查,得知犯罪嫌疑人阿披诺已逃窜至达府湄索县某村庄躲藏。警方遂实施布控,发现阿披诺驾车驶出村庄,跟踪后在湄索县路边发现嫌疑人停靠的车辆。

逮捕小组警员随即亮明身份,并向阿披诺出示逮捕令。阿披诺阅悉逮捕令内容后,警方告知其将因上述罪名被逮捕,同时宣告法定权利,随后将其押送第4边境巡警分局调查科依法处置。

初步审讯中,嫌疑人承认自己确系两份逮捕令所指对象,且此前未曾因此被捕。但在逮捕阶段审讯时,其全盘否认所有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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