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修正案草案表决激战落幕
国会联席会议数轮博弈 巴力草案脱颖而出成审议核心
本报讯(吴化娣编译)10月15日,国会联席会议对宪法修正案草案进行表决。国会主席万诺解释了表决形式:由国会秘书逐一点名,每位成员对每个草案回应"接受"、"不接受"或"弃权"。第一份草案由人民党不分区议员巴力及其团队提交;第二份草案由泰自豪党党魁阿努廷及其团队提交;第三份草案由为泰党副党魁初萨及其团队提交。
按规定,每份草案须获得上议员三分之一的支持票。随后按字母顺序进行点名表决,历时三小时。
结果显示:草案一获568票接受、10票不接受、74票弃权;草案二获629票接受;草案三获521票接受,但仅获60名上议员支持,故被视为未通过表决。会议决定设立43人特别委员会进行审查,并设定15天的修正案审议期。
这43名特别委员会委员的构成比例为:上议员12人,下议员31人。各政党席位分配如下:人民党9席、为泰党9席、泰自豪党4席,联泰建国党、勇义党、民主党各2席,巴差叻力量党、泰国发展党、民族党各1席。
随后,会议审议决定以哪份草案作为审议基础。泰自豪党乌汶府议员辇提议以泰自豪党的草案为基础。与此同时,巴力也提议应采纳人民党的草案作为基础。
因此会议继续对以哪份草案为基础进行表决:若支持以阿努廷的草案为基础按反对键,若支持以巴力的草案为基础按赞成键。
结果显示:292票赞成,297票反对,15票弃权,这意味着会议决定采用阿努廷的草案作为基础。但部分与会者对此结果提出异议,因存在按键投票与唱名表决并存的情况,可能出现重复投票,要求主席重新组织投票。
最终,万诺采用唱名方式重新计票,整个过程耗时约两小时。直至晚上7点40分,万诺宣布计票结果:巴力的草案获得300票,阿努廷的草案获得287票,因此裁定会议决议采用巴力的草案作为主要审议蓝本。
媒体报道称,对于宪法修正案草案在原则性阶段的表决结果,会议决定通过了由人民党不分区议员巴力以及泰自豪党不分区议员阿努廷提出的草案,但未通过由为泰党名不分区议员初萨提出的草案。
多数上议员对为泰党草案选择弃权,包括第一副上议长;部分上议员仅支持泰自豪党草案,包括阿隆格等人;德察等三名议员反对所有草案;而楠塔纳和巴林雅仅支持人民党和为泰党的草案。
下议院方面:多数下议员支持全部三份草案;联泰建国党不分区议员查万反对所有草案;人民党曼谷议员西林仅支持人民党与为泰党草案。
